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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在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方面的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来源 : 狄雷      发布时间:2018-01-10      点击:[ ]

罗庄区在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方面

的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罗庄区高度重视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工作,因为区内存在大量工厂企业导致存在污染的几率较大。这些农业污染土地直接影响食品安全,工业地块开发再利用面临影响公众健康安全的问题,关系“舌尖”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也面临着迫切的治理需求,罗庄区高度关注土壤污染的严重性,针对这一问题,做出了以下工作:

一、经验做法

(一)认真组织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一是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加密监测的任务部署,在省厅定位的监测点,共采集土壤样品48处,小麦、玉米、水稻样品96个,并按照相关方案要求填写各类登记表720份,影像资料144份,圆满完成土壤加密监测任务,同时也为全区土壤污染情况摸底打下了稳步的基础。二是按照《山东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实施方案》发布的经纬度坐标等6个数据到位的要求,对我区和高新区6个街镇进行定点、定作物、定土样进行例行监测,目前土壤样品、地上作物样品、相应表格、影响资料已全部完成并上报省厅。

(二)积极开展土壤修复工作,大力倡导秸秆还田、土地深翻、改变耕作、减少农药化肥用量等措施,减轻或消除土壤重金属污染。推进土壤与大气、水污染协同防控,从整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系统施治。土壤、空气、水均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三者相互关联,是有机整体。污染物借助大气沉降、水的流动进入土壤环境,可造成土壤污染;反之,土壤受到污染后,也会成为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的污染来源。开展农业秸秆污染,生态水域治理等专项行动,并针对市河长制相关要求,对南涑河、燕子河农业面源污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制定了下一步的整改方案。

(三)将风险管控贯穿始终,坚守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底线。按照不同土地用途分别界定对农用地而言,风险管控就是指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种植结构调整,以及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等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耕地得到安全利用。

(四)切断污染来源作为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基本前提。由于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若不能有效减少污染物输入,对污染源实施有效治理,即使采取了保护、管控、治理与修复措施,也难以达到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的目的。因此,首先对污染源开展系统评估和解析,全面了解污染源空间分布及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量、传输途径、最终去向等,以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

二、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一)客观因素造成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肥料、饲料、灌溉用水、农用污泥、农膜、农药包装等相关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环境影响评价等技术规范和导则亟待开展制修订工作。

(二)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不足。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专业监测人员匮乏,土壤环境监测体系总体滞后,对酞酸酯、激素类等新型土壤污染物的监测更为缺乏,常常使区域环境综合分析遇到瓶颈制约。此外,土壤环境监督执法、风险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也较为滞后,大气、水、土壤全要素协同监管机制尚未建立。

(三)各方责任不够清晰,尚未形成合力。土壤污染防治涉及环保、发改、科技、经信、财政、国土、住建、农业等部门,但目前仍未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规划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时,尚未将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作为规划用途的重要考量因素;建设部门发放选址意见书、国土部门用地预审环节,尚未充分考虑用地的土壤环境状况。地方政府对本辖区土壤环境质量负责、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等职责落实不到位。很多重污染企业尚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用地土壤环境,没有切实履行公开环境信息的义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很多公众不知道如何参与,对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发挥有效监督作用。

(四)土壤污染问题复杂,影响因素多,亟待建立差异化的分类管理体系,以提高管理成效。在农用地土壤管理方面,未明确相应的安全利用和风险管理措施。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方面,尚未发布针对不同用途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或风险筛选指导值。为提高土壤环境管理成效,亟待建立针对不同土地用途的土壤环境分类管理体系,以实现差异管理、精准施策。

罗庄区农业局 狄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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