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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供销社工作五年规划
索引号: 12371311495195056N-30/2018-0103001 公开目录: 年度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03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供销社 文    号:
 

罗庄区供销社工作五年规划

 

为加快推进供销组织体系向基层延伸,探索为农服务新模式,推动全区供销工作取得更大实效,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制定如下规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以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发展共谋为着力点,创新发展思路,加强互助合作,努力构建村级党组织+基层供销社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三位一体模式,实现农民收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服务型党组织加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四赢局面。利用5年左右(2016年至2020年)的时间,规划共建社区服务中心25个,规范提升日用品、农资超市连锁经营网点88个(与社区配套建设日用品、农资超市连锁经营网点31个),重点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56个,规划新建优质农产品基地6个,托管大田作物2.3万亩,建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5处。力争到2018年,参与实施村社共建的村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幅超过20%,村集体实现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2万元以上。

二、推进措施及时间节点安排

(一)共建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网络

1、共建内容:以市社超市公司、欧克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龙头作用,在罗庄、盛庄、傅庄、黄山等街镇驻地、新型社区建设日用品直营店、农资直营店和农化服务中心,在村级建设日用品、农资连锁店,实现全区新型社区连锁经营网点的全覆盖。

2、实施进度:2016年,全区新发展日用品农家店15处和农资直营店3处,其中与社区服务中心配套2处日用品农家店、1处农资直营;2017年,全区新发展日用品农家店10处和农资直营店8处,其中与社区服务中心配套7处日用品农家店、3处农资直营店;2018年,全区新发展日用品农家店12处和农资直营店4处,其中与社区服务中心配套2处日用品农家店、3处农资直营店;2019年,全区新发展日用品农家店10处和农资直营店8处,其中与社区服务中心配套7处日用品农家店、3处农资直营店;2020年,全区新发展日用品农家店15处和农资直营店3处,其中与社区服务中心配套2处日用品农家店、1处农资直营。

3、建设标准:日用品农家店营业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农资店营业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二)共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1、共建内容:抓住推进新型农村社区两区同建的机遇,以三进社区为重点,建设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做到新型农村社区建到哪里,供销社的经营服务设施就跟进到哪里。满足农民生产、生活多种需求,打造商务、村务、政务一体化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2、实施进度:2016年社村共建5处高标准、多功能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017年社村共建5处高标准、多功能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018年社村共建5处高标准、多功能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019年社村共建5处高标准、多功能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020年社村共建5处高标准、多功能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3、建设标准:社区内供销社主导建设的日用品直营店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农资直营店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农民专业合作社办事机构用房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社区内设置农副产品购销、餐饮、洗浴、理发、废旧物资收购和农机具维修等经营服务项目,参与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及村两委共建组织活动场所、卫生室、幼儿园、警务室、农家书屋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三)共建农产品基地

1、共建内容:重点围绕全区农业产业结构布局,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建设标准化农业生产示范基地。村集体在正确处理优质农产品基地投资主体、土地流转农户利益联结关系的基础上,通过提供土地资源、组织管理、技术推广和统一收购等服务措施,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2、实施进度:2016年共建优质农产品基地1处;2017年共建优质农产品基地1处;2018年共建优质农产品基地2处;2019年共建优质农产品基地1处;2020年共建优质农产品基地1处;

3、建设标准:

种植基地大田作物基地面积不少于500亩,特色种植基地面积不小于50亩;养殖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20亩,肉鸡年出栏不低于6万只,生猪年出栏不低于1000头。

(四)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

1、共建内容: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上联基地,下联市场,中间带农户。在种苗培育、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测土配方、病虫防治、技术咨询、信用合作、品牌创建、食品认证、加工储运和产品销售等环节提供全方位服务。重点围绕水稻、小麦、玉米等大田粮食作物生产,草莓、甜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种植,肉鸡、生猪等规模化养殖产业,发挥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作用、基层供销社的引领作用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形成从基地、专业合作社到加工企业、高端市场的完整产业链条,有效增加农民收益和村集体收入。

2、实施进度:2016年规范8个专业合作社;2017年规范15个专业合作社2018年规范17个专业合作社;2019年规范8个专业合作社;2020年规范8个专业合作社;

3、建设标准:合作社组织机构完整,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运作高效,服务内容具体,内部管理规范,盈余分配到位;合作社农民成员占成员总数比例不低于80%,带动农户数量不少于100户。

(五)共建农业规模化服务项目

1、共建内容:由基层供销社组织,依托罗庄区丰太农机合作社、丰太种植合作社、嘉盛植保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机服务、产品加工和种植管理优势,开展社村共建农业规模化服务项目。采取土地流转、租赁、承包等方式,创新大田作物生产经营模式,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2、实施进度:

2016年托管大田3000亩;2017年托管大田5000亩;2018年托管大田5000亩;2019年托管大田5000亩;2020年托管大田5000亩;

3、建设标准: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产业化。

(六)共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1、共建内容: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由基层供销社按照街镇统一规划,在农产品集散地、主产(销)区与村委合作建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采取政府调控、企业管理、客商经营的市场运行管理模式,共建方共同负责市场日常交易活动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日常管理、市场经营管理、市场交易指南、市场交易商品管理、商品质量检查、市场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突出信息服务,及时收集和发布成交的品种、数量、产地、价格、质量等级等行情信息和商品供求信息,规范市场管理运作。

2、实施进度:2016年建设1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2017年建设1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2018年建设1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2019年建设1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2020年建设1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3、建设标准:设施规划合理,标识明确,便于人流、物流畅通;市场内绿化面积符合有关规定,环境美观;交通道路出入口通畅;有足够面积的停车场并合理分区;卫生、消防等公共设施完备、设置合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供销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社共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工商、国土、农业、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在新建的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两新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确保党组织覆盖率超过80%,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供销社选拔有一定政治觉悟、技术服务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干部职工到共建村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共同推进供销社改革工作。

(二)严格督导考核。供销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年6月份或7月份,召开一次全区推进会议,现场观摩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下步工作推进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每季度对各备案的共建项目进行调度检查。每年年末对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成效,排查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丰富建设内涵,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效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和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供销工作的意义,激发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的热情,使更多的人投入到供销工作中来;同时借助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和报道供销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成效,尤其要注重发现在基层供销社和共建村的先进人物和生动事例,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